“杨女士,你的女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金给您送来了!”。当杨女士从中国职工互助会西安办事处副主任司博和阎良区总工会干部金相军手中接过19783元互助保障金,她感慨道:“这些钱对我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呀!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咱们区总工会了!”
杨女士是阎良区某单位职工,因病住院,短短几个月,医疗费就花去了4万余元,除去医保报销的2万余元,自己还要支付2万余元的医药费,这对于本来生活就不宽裕的她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就在她一筹莫展之际,区总工会告诉她单位为她购买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在原有职工医保报销基础上互助保险还可以报销近2万元。
职工互助保险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为了从根本上维护职工权益而在工会系统中推行的一种非盈利性保险。职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后,仍可参保,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可为患病的职工报销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阎良区总工会自启动职工互助保险以来,一直坚持把职工互助保险作为关心职工、帮助职工、服务职工、体恤职工的有效措施来抓。近年来,已有90余名职工享受到互助保险的温暖,共赔付互助保障金12万余元。(通讯员 金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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