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志贵)在紫阳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工地有这样一首顺口溜被农民工广为传唱:以前辛苦干一年、不见一分血汗钱;现在不怕老板跑、工资政府已存好。近两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成为紫阳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护身符”、“拖老板”的“紧箍咒”、劳动保障维权的“杀手锏”。
作为劳动力资源和转移就业大县的紫阳,每年有8万多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该县2013年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通过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联席会制度建立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积极参与县上重大建设的项目招标、资金拨付、企业用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设立了紫阳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到位,县人社局按照省市要求,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将建设单位纳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主体等重大举措,从源头上消除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隐患,有效扼制“拖老板”欠薪赖账现象的发生。
同时,该县劳动监察部门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将用人单位诚信状况纳入全县信用监管体系,强化对用人单位的信用监管,扼制企业欠薪现象的发生。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非法使用或介绍童工情节严重等11类重大违法行为进行社会曝光并存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近两年,紫阳县已累计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779万元。该县为农民工追欠工资168万元,涉及507人。共受理劳动维权投诉案件112起,立案32起、结案29起,实现了时效期内结案率100%,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逐年下降。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