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石泉县开展了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对境内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这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劳动合同签订;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工资支付及最低工资规定、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规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全县共检查用人单位39户,涉及劳动者1735人,其中私营企业30户、涉及劳动者1367人,查出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7件、违反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规定2件、未依法办理社保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22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17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4户96人,责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2户、补缴社会保险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