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 > 工会知识
二十世纪的中华大地,马克思主义的火种在觉醒的无产阶级中迸发出燎原之势。从五四惊雷中孕育的《劳动界》第一声呐喊,到伴随着新中国诞生曙光的《工人日报》庄严问世,中国工人报刊的百年历程,见证着工人阶级和
鞍山钢铁厂曾有一座特殊仓库,这里堆满恢复生产急需的废旧零件,它的建立者,是新中国第一代劳动模范孟泰。从日据时期的受压迫劳工,到新中国工人阶级的旗帜性人物,孟泰的一生,见证了工人阶级从被压迫到成为国
延安工运理论研究会会长 李五明 1935年10 月,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以后,十分重视工会组建工作。1935年底,陕西的第一个行业工会--黄河水手工人工会成立。在红军东征战役、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黄
1949年秋天的北平凉爽宜人,9月21日,中南海怀仁堂内,662名代表齐聚一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这里召开。会议会期10天,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
平津战役胜利之后,华北全境解放并成为战争后方,此时,如何动员和组织华北全体职工,以更大的力量恢复与发展工业生产,帮助农民改进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继续努力支援解放军迅速解放全国的战争,成为亟待解决的
——探访延安时期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陕甘宁边区总工会)旧址 本报全媒体记者 田永刚 阎瑞先 鲜康 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陕甘宁边区总工会)旧址全貌。(文内图片均由本报全媒体记者鲜康拍摄)
1948年夏天,哈尔滨阳光炽烈,来自全国各地、各产业部门和各类工会组织的518名工人代表陆续抵达“东方莫斯科”,代表全国有组织的职工283万余人参加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8月1日至22日,六次劳大在东北
1939年春天,延安东门外桥儿沟的黄土坡上,一群工人学员正挥动锄头开垦荒地。在这片荒地上即将诞生的延安工人学校,不仅是一所技术培训学校,更是中国共产党在烽火岁月中锻造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历史缩影。 全面
1942年9月11日,《解放日报》发表题为《向模范工人赵占魁学习》的社论,号召陕甘宁边区公营工厂工人学习赵占魁的新劳动态度,在工人中引发强烈反响。赵占魁,这位出生在山西定襄的普通工人,历经磨难后投身延安革
“工人的工资大大地增加了,最少的有20%,有的增加了几倍至十几倍……”“现在工人的疾病、生小孩、死亡、受伤均有保险局或雇主负责……”《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1933年暮春的瑞金武阳区,乡亲们踩着露水往晒谷场赶,他们发现往日堆草垛的土台上挂起了一面绣着铁锤镰刀的红布——这是苏维埃政府第一次要颁发“劳动模范”的锦旗。这个清晨,山风裹挟着春耕动
1929年11月7日至11日,在白色恐怖的阴霾笼罩下,第五次全国劳动大会于上海秘密召开。这是一场在艰难时局下汇聚工人阶级力量的重要会议,来自全国8个省市地方工会、5个产业工会和闽西苏区的29名代表,肩负使命,突
五卅运动之后,北伐战争的烽火燃遍大江南北,在这场波澜壮阔的革命潮流中,党领导的工人运动如同一曲激昂的乐章,与北伐的号角交相呼应。1926年和1927年,三次劳大、四次劳大相继召开,工人们高举旗帜,誓言与农
1925年5月15日,上海日商内外棉七厂的枪声撕裂了沉默。22岁的工人领袖顾正红因组织罢工抗议日本监工暴行,身中多弹倒在血泊中。这位共产党员临终前仍高呼“工友们,大家团结起来,斗争到底”。帝国主义的屠
1925年5月1日,在广州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一群工人代表聚集在一处简朴的会场内,他们的脸上写满了坚定与希望。这是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的会议现场,一个在中国工人运动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会上正式成立了中华
“增加工资!”“签订雇工合同,工会有权派代表参加!”1922年1月12日,一声声怒吼打破了码头的平静,海员们纷纷高举旗帜,呼喊着口号,一场为了尊严和权益的抗争就此展开,香港海员大罢工爆发
承认集会结社权、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禁止雇用童工……这些争取权益的主张振聋发聩,表达出广大工人群众的心声,受到热烈的反响和拥护。1922年8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
“173名代表,代表全国110多个工会和数十万有组织的工人”。这是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的参会人数,这些数字背后,是中国工人阶级联合起来的强大力量。 1922年5月1日至6日,中国共产党以中国劳动组合书
1921年8月,在上海的一间小屋里,一群怀揣着理想的中国共产党人围坐在一起,对中央将如何根据中共一大的决议而展开工作进行着热烈讨论。 有人提议道:“我们必须有一个能公开领导工人运动的机构。&rdquo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基层工会取得、变更、注销工会法人资格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在报刊或网络上发布有关信息。”的规定,陕西省总工会对全省工会法人资
随着社会经济的改革和企业发展的不断深化,广大女职工已成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企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如何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调动好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
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是我国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继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次修改以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以及产业关系、职工状况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会法需要及时作出回应。2021年,全国总工会配合立法机关完成了对工会法的第三次修改。此次修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原则,很好地实现了工会法与相关法律的有效衔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在总则部分增加了第八条:“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一支有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坚持从国情出发,总结工会近年来工作改革与实践创新经验,完善了对工会基本职责、基本任务与义务的立法表达。主要体现在:在第六条原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增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 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