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为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省检察院近日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服务保障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做好自贸试验区检察工作的22条意见。
《意见》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陕西自贸试验区建设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适应陕西自贸试验区建设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挑战。
《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从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强化四大检察领域法律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及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等6个方面,强化履行检察职能,为陕西自贸试验区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及生态环境。
《意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通过严格司法办案标准、努力改进办案方式、加强案例研究指导、牢固树立平等保护原则、积极参与法规调整适用,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依法保护、支持和促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要通过积极开展法律教育活动、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拓宽法律服务渠道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为陕西自贸试验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要强化业务指导和宏观指导,增强保障和促进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内外协调配合,整合执法司法资源,形成保护和促进陕西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合力。要加大对保障和促进陕西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记者 吕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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