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有市民拨打三秦都市报965369服务热线反映,包括自己在内的40名农民工兄弟,在咸阳市淳化县做风力发电安装工程,到目前为止,承包商拖欠工资共计约50万元,向淳化县劳动监察大队递交了资料,几方进行协商依然没有结果。
1月17日,本报将市民反映的问题反馈给相关管理部门后,引起重视。1月25日,咸阳市淳化县劳动监察大队回复:1月11日,淳化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淳化县和家山风电项目拖欠工资问题之后,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对该案件进行调查。经查,因陕西吉亿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层层转包,导致拖欠54名人员工资。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陕西吉亿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方,没有履行监督工人工资的发放,造成拖欠工资的问题,对拖欠工资负有直接责任。1月13日淳化县劳动监察大队向该公司下发了相关整改文书,责令该公司于限期支付相关人员工资,但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主体整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目前,淳化县劳动监察大队已将陕西吉亿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到淳化县公安局依法处理。并多方筹措资金15.2万元解决了50名农民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随后,淳化县劳动监察大队将继续督促建设方淳化中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垫付剩余工资,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问题。
责任编辑:胡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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