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维)10月22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表明,今年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653元,较上年同期名义增长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名义增长5.6%,增速高于全国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实际增速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69元,同比增长4.8%,增速高于全国0.3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实际增速高于全国0.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76元,同比增长7.1%,增速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实际增速高于全国0.8个百分点。
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835元,同比增加817元,增长6.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3.9%;人均经营净收入2991元,同比增加203元,增长7.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7%;人均财产净收入1700元,同比增加16元,增长0.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6%;人均转移净收入7127元,同比增加323元,增长4.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7.8%。
城乡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前三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2.3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63﹕1,较上年同期缩小0.06。
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稳步增长。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162元,同比增长5.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305元,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166元,增长5.2%。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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