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近,记者去一些县、市采访,从一些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了解到,有的政府部门存在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弄得他们左右为难,且多有怨言。
涉及收费的大体有这么几项:
其一、劳动合同文本费、劳动合同鉴证费。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本是好事情,这既是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利益的大事,然而有的劳动部门把自己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作为创收的渠道,一张8K纸大小的劳动合同文本,每份就要收2-5元钱,不得复制。劳动合同要经过劳动部门的鉴证,那还要收鉴证费。一些企业不愿支付这笔费用,省下这笔钱,干脆就采取与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或者与部分劳动者签合同。还有的企业只与劳动者签订一式一份劳动合同,仅由企业保存,而劳动者手里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企业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则是空手无凭。
有的劳动部门甚至要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用意大概是为了推销劳动合同文本。这样,企业要与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合同,也是不行的。民营企业想用劳动合同稳定职工,劳动部门作出这样的要求,企业奈何不得。
一些企业领导无奈地说,劳动合同收取工本费是可以理解的,但不会是那么高呀?怎么说也接受不了,你还不敢提意见,免得以后找你的麻烦。
其二、考评表费、优秀等级证费。机关、事业单位每年要进行考评,每份考评表要收2-4元钱,要求不得复印,必须到考评办去买。年度考评涉及每个干部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利益,也是不能马虎的,只好硬着头皮花钱买考评表。干部或者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评获得优秀等级,那还得让评上优秀等级的干部和职工个人花上10元钱买“优秀等级证”。因为连续三年获得就能晋升一级工资,那“优秀等级证”可是依据。
其三、“计划生育基金”。记者在一些事业单位采访是否给职工办理了生育保险,结果他们向记者提供的是计划生育部门征收的“计划生育基金”,令记者感到惊讶。也许记者孤陋寡闻,闻所未闻还有个“计划生育基金”,是由县市计划生育部门收取的,从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和职工依年工资的1%的比例强行从工资中扣除。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所得,怎么还要扣除“计划生育基金”呢?记者弄不明白计划生育基金作何用途,也没有向职工告知,难怪他们不知道是谁规定的要从工资中强行扣除的呢?记者电话与省计生部门求证此事,也否认了征收计划生育基金一事。
这些收费是否合理,记者还没有找到相关的文件和法律规定。难怪一些职工说:还真应验了现在流传的一句话:管理就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