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发现一些个体私营业主侵占职工利益、克扣工人工资的现象非常严重。而职工权益的保护靠工人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取得效果,有关方面对这一现象的听之任之又撑大了黑心老板的侵权胆量。
一是收取押金后以苛刻条件将其侵吞。一些效益好的企业利用新工人迫切要求做工的心情,在招工时收取少则几百多至上千的押金。老板利用工人对劳动法规的不了解,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故意加上某些苛刻的条款,如劳动合同未满离厂自动放弃收回押金、违反劳动纪律以押金冲抵罚金等等。由于这些条款的解释权在企业,所以工人有再多的理由,哪怕遇到天灾人祸,你只要提前离开企业或者触犯了工厂的条款都有可能被老板没收押金。
二是工资隔月发放找茬克扣侵吞。不少餐饮、美容、旅馆等服务行业都存在当月工资隔月发放现象,职工一旦未获批准跳槽或者与老板发生矛盾走人,上月工资一般都会被老板悉数扣留,不少工人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只好忍气吞声。某饭店女服务员小李等三名外来妹每天都要服伺八九桌客人,工作时间长达10几个小时,但老板就是不增加人手也不给提高待遇,小李她们几次想走而苦于押金和一个月工资在老板手中,无奈只好含泪继续超负荷上班。
三是故意提高产品质量标准,随意克扣工人工资。少数企业主千方百计打职工的主意,他们有意将产品质量标准提高到大多数人难以达到的水平,并以此作为奖惩职工的依据,不少工人被扣工资只好自认倒霉。
四是加班加点从不支付报酬。不少私营业主都没有给平时和节假日加班的工人支付过加倍工资。相当多职工明知国家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没有政府的支持,这种抗争难有效果。除了这四种侵权行为,一些业主还在生产业务吃紧的情况下,严重超负荷安排工人不间断生产,甚至不准工人事假病假。还有的业主则安排工人在恶劣环境下开展生产,却从不给付特殊岗位津贴,也很少提供劳动保护。而上述种种还不包括普遍存在于个私企业的拖欠工资、随意裁员、不签合同、劳保缺失等侵权现象。
个私企业中隐藏着的愈来愈多的劳资纠纷和矛盾,折射出有关部门在这一问题上的软弱和官僚,靠个体私营业主的良心、靠以外来打工者为主要群体的职工单枪匹马维权、靠尚未落到实处的一纸劳动法规来解决问题,都只能是个别人的良好愿望。在这方面,劳动管理部门、各级工会、司法机关、地方政府和工商部门都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只有劳动监察等部门变形式主义的检查为实打实的查处、变不痛不痒的宣传为重典之下的重罚、变等人上门举报为主动下去查访,让侵权者付出高昂的侵权代价并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让打工者不再付出昂贵的维权成本。
■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