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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西安灞桥区724套经适房20日起登记 补交差价可取得完全产权
2020-12-18 08:52:21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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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起,灞桥区东城豪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A区724套经适房,将开始受理登记,销售均价为6461.04元/平方米。相比周边单价万元以上的商品房,经适房项目优势明显。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购买?买了以后是否可以出租、转让?是否可以转为完全产权?就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

  确定选房资格和顺序

  东城豪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A区,位于灞桥区柳新路以南、纺桥路以西。本次提供16#、17#、18#、19#楼经济适用住房724套,户型面积约71-104平方米,销售均价为6461.04元/平方米。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购,报名时间为12月20日0时至12月26日24时。

  本次采取线上报名登记的方式进行,报名登记不分先后顺序。凡列入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库的家庭均可报名登记。轮候家庭可登录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及“西安住建”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报名登记取得摇号资格的申请家庭,在公证机关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资格和顺序。登记报名家庭数少于等于房源套数300%的,按登记实际家庭数摇号;登记报名家庭数多于房源套数300%的,按取得购房资格批准(备案)时间进行排序,原则上参加摇号的轮候家庭控制在房源套数的300%。

  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三等功及以上的轮候家庭,可持相关证明或证件,纳入本次摇号范围(不计入300%以内)。咨询电话:029-83512388。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

  原则上不得上市交易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经市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购房人在补交差价款后,可取得完全产权并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房屋登记簿中取消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性质记载,重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购房人在补交差价款后,也可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交易相关程序,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相关税费按规定缴纳。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原则上不得上市交易,房屋产权不得变更、转移。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由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原购买价格回购。回购资金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专项资金中列支。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规定统筹使用。

  经适房差价款缴纳标准为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5%。计算公式为:应缴差价款=(房屋建筑面积-按商品房价格购买的建筑面积)×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单价×15%。

  以代办保障性住房业务为目的

  收取任何费用均属违法行为

  据悉,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停止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沣东新城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

  根据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房屋有限产权,只能由购房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住,不得出租、出借、闲置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除购房按揭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任何抵押。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市民,西安市经适房、限价房采取轮候与公开摇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任何机构、单位及个人以代办保障性住房业务为目的收取的任何费用均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群众可及时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也可向该中心进行反映。    记者 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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