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根据省总工会的部署和广大工会会员职工群众的迫切要求,省总工会决定举办“我的祖国——陕西省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职工书法美术摄影优秀作品展览”。
此次展览活动,旨在充分展示我省广大会员和职工群众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才能,热情讴歌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伟大成就,展示工人阶级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抒发我省职工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炽热感情,表达为国家振兴富强而团结拼搏无私奉献的豪迈情怀,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推动我省职工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这次展览的作品要求是:
1、书法:仅限毛笔书法,书体不限,尺幅不超过8尺,不小于4尺斗方,竖幅为宜。篆刻作品6-8方,附边款2方,粘贴在4尺3裁竖式印屏上。草书、篆书、篆刻做平须另附释文。
2、美术:国画类别不限,尺幅不超过8尺,不小于4尺斗方;油画外框不超过1.8米;版画不超过1米;水粉、水彩不小于四开。
3、摄影:风格色彩不限;单幅不小于12寸;组照不限;作品应是近年所摄,并注明拍摄时间、地点;谢绝改变原始影象制作(数码合成、数码特效)的作品。
书法,美术应是创作作品,谢绝临摹作品。油画作品自行装框,其余作品,不需装裱。
此次展览报送的方式是:
1、以各市、各产业工会为单位统一报送。
2、各企事业单位、个人直接邮寄。
3、通过社会公开征集部分作品。
4、书法、美术作品每人报送不超过2幅。摄影作品作者每人报送不少于2幅。一次性报齐。
5、作品须用作者真实姓名(笔名请注明),不得涉及他人著作权。
6、请用铅笔在每件作品左下角背面注明:题目、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随作品寄来作者身份证复印件1张。
此次展览截稿时间为2009年9月20日。
(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