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刘平均等50名特困职工手持200元 “爱心购物卡”高兴地离开西安市碑林区总工会。标志着西安市碑林区特困职工经常性帮扶救助活动正式启动。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总工会制定的《碑林区特困职工经常性帮扶救助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救助的范围及对象:工会组织关系类属碑林区总工会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具有明确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职工 (含农民工)、下岗失业中的特困职工。救助的内容及条件:基本生活救助。职工家庭属零就业或职工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且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处于低保或低保边缘的。子女就学救助。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条件,且子女因家庭生活困难而无法正常就学的。经常性救助标准:已确定的经常性帮扶救助对象,实施基本生活救助,每季度发放200元爱心购物卡。对子女就学救助者,每年一次性发放助学金500元。帮扶救助程序及办法:符合救助条件,职工本人写书面申请,由本人所在单位 (社区)工会、家庭成员工会出具职工及家庭成员月收入证明,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子女就学救助者还需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及学校证明等。下岗失业人员原单位已不复存在的,由现重新就业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属于零就业家庭的,由职工实际居住地社区出具相关证明。
本报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