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工会在 “切实维权”上出实招,不断完善维权机制建设,建立社会化维权联动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建立起具有福建特色的维权机制,为职工提供及时、方便的服务。
加强源头参与。相继通过了《福建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福建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条例》等7部涉及职工权益和工会工作的立法。今年2月,省总工会与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为全省职工增加了一个反映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的平台。省总工会法律部副部长孙勤告诉记者,各级工会在利用执政资源上,坚持在党委领导下联合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司法各部门的力量,形成维权工作的合力。人大和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种立法工作会议都邀请工会参加,每个地市工会一年里直接或间接参与立法项目和地方政策的研究不下20件。
不断完善工会依法维权体制机制。建立了省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省法学会劳动法学专业委员会、形成了工会法律援助和信访窗口的服务网络、健全完善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努力推进区、产业、镇 (街)三方会议工作,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 “推进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指导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
各级工会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了 “职工110”社会联动领导小组、城际间职工就业维权联盟、职工法律顾问团、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议庭等。推行工会法律服务首席顾问制,组建由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的 “职工法律顾问团”。针对大量的非公有制企业,在实践中探索 “服务下沉一级,维权上升一级”的维权机制,上级工会主动为下级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揽矛盾、撑腰杆,增强企业工会干部做好工作的信心。 (吴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