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积极成效有目共睹。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冲击的形势下,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乔传秀。
记者: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关注民生,越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中央精神,当前贯彻执行好劳动合同法是否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乔传秀: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制建设史上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其检查报告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成效概括为: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二是新签劳动合同的平均期限有所延长,三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四是农民工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这几个成效,恰恰都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我国劳动关系领域长期存在的、影响劳动者权益实现和劳动关系稳定的、广大职工和社会各方面反应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客观反映了整个社会对劳动合同法的充分肯定。
记者: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好的,但标准太高?
乔传秀:我想强调的是,劳动合同法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劳动关系逐步市场化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众多企业经济效益快速增长,但不少企业的职工工资并没有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而相应增加,一些企业甚至存在违法用工现象,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到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其用意不仅在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也在于推动我国经济的健康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特别是在当前,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助于克服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在国际金融危机导致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以来,中小企业裁减人员没有引发较多劳动争议,部分劳动者失业基本生活得以保障,2000万农民工返乡没有引起大的社会动荡,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劳动合同法对裁员、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有明确规定,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企业发展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因此,继续加大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引导劳动者树立坚定信念,与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劳动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 工人日报记者 王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