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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 > 工会要闻 大力开展工会与企业、职工的“共同约定行动”
2008-12-31 10:48: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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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近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大力开展工会与企业、职工的“共同约定行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与企业和衷共济、应对挑战,在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王兆国指出,开展工会与企业、职工的 “共同约定行动”,是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有效载体,是坚持 “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企业工会工作原则的重要体现。要通过开展 “共同约定行动”,督促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不裁员,稳定工作岗位,协商确定薪酬,及时发放工资,切实提高职工技术技能水平;引导广大职工立足本职、争创一流,积极主动献计出力,与企业共同应对危机、促进发展与和谐。基层和企业工会要通过开展 “共同约定行动”,使企业经营者更加充分认识到,职工是企业发展的主体,摆脱困境离不开职工的支持和参与,促进发展离不开职工的创造和贡献,牢固树立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思想;使广大职工正确认识自身权益与企业和国家发展的关系,与企业和衷共济、共谋发展,推动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关心企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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