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能早日破解 ‘高昂费用’的 ‘瓶颈’,也许为职工和农民工撑起的法律援助‘蓝天’还将更加广阔!”近日,四川省总工会法律部部长王筱泉、副部长张莹在向记者回顾近几年该省工会法律援助历程时,既为众多化解职工和农民工心中愁苦的收效感到欣慰,又为受经费所困而不能及时顺利办理那些 “跨地区和走程序的大案要案”发出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叹。他们表示,目前最大的渴望就是期盼上级工会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纳入对下级工会的考核。完善 “网络”:撑起法律援助一片 “蓝天”
实践证明,要将工会对劳动者的维权诉求做到 “应援尽援”,就必须依赖于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网络。基于这样的认识,拥有千万职工和2000万农民工的四川省工会从本世纪初,就着手构建全省工会职工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据统计,截至目前,四川全省已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237个,其中市 (州)、县(市、区)203个,省属产业局34个,专(兼)职工作人员785人,专 (兼)职律师17人,乡镇、社区、街道职工法律援助机构1366个。
在地方职工和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组建率达到100%的同时,四川省工会还着力推进省 (际)间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网络建设,到去年年底,已与13个省 (市、自治区、建设兵团)、57个城市建立维权合作关系,覆盖出川农民工520余万人;省内21个市 (州)也建立了工会法律援助维权联动机制,全覆盖省内异地流动农民工。“密集”的工会法律援助网络,为广大劳动者撑起了法律援助一片 “蓝天”。
数据显示,2006年至今,四川四级职工和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为职工和农民工提供15.93万次无偿法律咨询服务;代写法律文书5046件次;支持、代理参与劳动仲裁案件3981件,协调、调处非诉讼案件29588件。追求 “四化”:拓展更为广阔的“蓝天”
要担当大量劳动者的法律援助重任,更重要的应在科学依法有效维权上狠下功夫。为此,近几年来,四川工会积极追求工会法律援助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职业化”,在开辟更大“蓝天”中不断取得突破。同时,利用政府资源把职工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做强。
成都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为组长,分管副市长、市级16个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法律援助专项目标纳入全市的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向同级司法局、法院等通报法律援助案件进展情况,推动快审批、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见报,由此搭建了工会与政府联手维权的大平台。
为实现社会化维权,四川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还聘请了10多名律师、法律专家、教授组成法律顾问团,为法律援助案件(事项)工作出谋划策;聘请四川恒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坐班受理职工和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撑起 “蓝天”:还需继续突破 “瓶颈”
“要想多办案,尤其办跨省区的大案要案还是太难了!”尽管四川工会职工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目前已形成来之不易的可喜局面,但四川省总法律部两位负责人仍表示他们眼下依然困惑于办案经费不足。
张莹告诉记者,现在每接到农民工的维权案,首先想到的不是怎么去解决,而是考虑路程要花多少钱。情况常常是这样的,那边农民工急盼你去维权,这边却因经费不足而不敢派人前往,结果让不少案子错失良机。
据张莹称,四川至今仍有不少地方工会未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本级工会预算中。“法律援助的成本实在不低!”
令人高兴的是,今年8月,全总颁布施行了工会法律援助办法,办法规定: “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办公、办案经费。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应当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并依据国家和工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王筱泉说,上述内容是 《办法》的一大亮点,也是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多年呼吁的结果,但 “关键在领导,核心在落实”。他认为,只有上级工会真正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纳入对下级工会的考核之中,才能有效破解工会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的 “瓶颈”。工人日报记者 高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