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发展正处在一个新时期、新阶段,这为工会组织及其作用的发挥提出了新的课题。工会组织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进行一系列改革,组织机构改革是不可回避的话题。积极推动基层工会主席的直接选举,激发基层工会组织活力是各级工会组织值得思考和实践的问题。现状与问题
笔者对一些大企业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状况作了调查,这些企业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影响及在职工中的威望,既有好的一方面,又有不容乐观、不尽人意的一方面,甚至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基层工会主席能积极为职工说话办事的并不多,平庸混事,碌碌无为,无一建树的占多数。极少数工会干部甚至成为落后行为的代言人,遇事不按章办事。职工有事找上来,不去和风细雨做工作,而是大声训斥,甚至与职工吵架、打架、武断粗暴使人不敢接近;遇到该为职工维权仗义直言之时却畏畏缩缩;工作方法简单,无组织能力与协调能力,该研究解决的不研究,不知轻重缓急,心中无数。在工作上不奖优,不罚劣,致使工会委员会徒有虚名。概言之,起不到一个工会主席应起的作用。在这样的主席领导下,工会组织势必养成一种高高在上、脱离本身属性的衙门作风,并且丧失工作独立性。在企业改制、破产等涉及职工组织切身利益的时候,听不到他们的声音……这样的主席,这样的工会组织谁会欢迎?!究其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体制还未理顺。工会组织的定位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在党的领导下,为职工说话办事的组织,其本身不是官僚机构,而是与职工同命运共生存的组织,离开了党的领导不行,离开职工群体更不行。长期形成的工会主席行政官员化、工会组织官僚化制度应当改进,还原于群众组织性质。
二、思想僵化,选人视野狭窄。任命制度的缺陷导致了工会主席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单位任命工会主席往往从听话的劳动模范、老职工中选拔,这些人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是骨干力量,但不具备领导能力,缺乏驾驭时局能力;一些单位认识模糊,甚至任命工会主席时还兼行政副职角色,造成责权利混乱,影响了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更有甚者,一些投机钻营的人,跑官买官,任命之后,不为群众办事,成为工人“贵族”。
三、指导思想上,观念未更新,不能适应当前变化,仍处在计划经济模式的四平八稳,拖拖拉拉。具体表现在一听到有人要竞选,直选工会主席就大惊小怪,甚至认为是脱离党的领导,是闹独立。
这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如不及早改变,工会组织将难以吸引职工,凝聚职工。思路与对策
作为一级工会组织负责人的直接选举,符合宪法、法律、政策,又能将广大职工凝聚在工会组织的周围,更好地更快地推进工会组织的其他改革,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大好事。当然,有一些基本的问题要弄清楚,这样利于工会组织负责人的直接选举,利于职工的凝聚与团结,利于激发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方向性领导,不会干涉群众组织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工会组织服从党的领导与党保持高度一致,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两者是统一的,工会组织的性质决定其在此前提下有特殊性,相对独立性,两者关系是辨证统一的,相辅相成的。
二、工会组织是职工的群众组织,而主席则是群众组织的领头人,职工群众依法选举他们的领头人,合法合情合理。一个人的好坏,能力大小,能否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仗义直言,群众眼睛是雪亮的,他们选举出来的主席,他们心服口服,心齐而气顺,工作会大大推进。
三、引入竞争机制,变主席任命制为公平竞选。竞选人在职工代表会议或职工大会上发表演说,发表自己的施行纲领,广大职工进行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方式选择自己信得过,又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符合干部四化标准、有事业心、有开拓精神、懂法律、会管理、会维权的人成为工会主席,这是工会组织做好工作的基本保证。
在方法上,完全可以借鉴人民代表、村委会主任直选的程序、方式,使之操作规范化。
我们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把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当作一件基础性建设工作,花大气力抓好,工会组织才能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张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