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理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针对公司拟解除3名员工的劳动合同一事,向公司提出区分不同情况保留劳动关系的建议,得到公司的采纳,使3名员工保留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这是该公司工会近年来按照 “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主动参与企业管理,坚持依法科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体现。
今年年初,该公司卢某、李某 (化名)两名员工接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向工会提交了维护其自身合法劳动权利的申请。公司工会委员会随即召开专门会议,向公司提交了讨论意见。认为卢某是虽因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根据其本人申请和对过错的认识以及平时对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安排的表现,并且其有熟练的工作技能,建议公司重新录用他,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对李某因不适应现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工会认为李某不能因工作岗位调动,没有很快适应新岗位的工作就申请调离该岗位,考虑到李某先后在公司的3个岗位任职已近20年,并未出现劣迹,一直能较好地完成交给其的工作任务,因此建议公司保留其劳动关系。对于这3名职工的问题,工会意见得到了公司行政的采纳。
历年来,陕西理想集团工会帮助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落聘的83名职工,经过培训学习重新上岗。工会通过职代会、工会建议、主动与行政协商等途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尤其对调资方案、医疗、工伤、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等关系到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司上下反复讨论,修改后得到顺利实施。为了认真贯彻执行 《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司还分别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工会 “劳动法律监督小组”。为维护临时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同工同酬,先后有11名农民工被选为职工代表,发展吸收94名农民工为工会会员,保证了他们在民主管理过程中的参与权和发言权,为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石林 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