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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 > 工会要闻 劳资双方协商确定工资发多少
2009-12-22 02:19:2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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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单位给职工发多少工资,需要和职工代表一同协商,还要根据企业效益情况不断调整。”这是12月3日,在西安市未央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研讨会上,未央区总工会主席娄桂莲的一席话。 近年来,未央区总工会指导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他们将职工工资、劳动时间等基本劳动权益问题作为核心,积极研究解决协商劳动关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及时处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目前,未央区集体合同的签订率从成立前的52%上升到74%,劳动合同签订率从成立前的67%上升到目前的91.6%。 娄桂莲说,2008年,未央区总工会抓住《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有利时机,在签订企业集体合同的同时,加强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在三桥街道五家村级工会联合会,覆盖企业206家;大明宫、未央宫、张家堡街道12家行业性集体合同,则覆盖企业835家,极大地提高了集体合同的签订率,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走上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 娄桂莲介绍说,今年1月,西安宏泰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与工会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及年度增长幅度,及其他与履行协议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双方协商的内容。在企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每月800元。 陕西路安特实业有限公司今年3月签订了首份《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协议从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及职工保险福利待遇等进行了规定。对违反协议规定、随意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明确了罚责。职工普遍认为工资集体协议内容明白合理,易于操作,避免了不必要的扯皮和矛盾。 而西安秦都石化机械有限公司,则能够坚持按月按期按量发工资,而且坚持年年给员工提升工资,每次调资前都能通过职代会广泛听取民意。从2004年至今,公司人均月净增额累计数为854.8元,平均每年人均月净增142.5元。 西安市总工会法律部调研员肖伟平表示,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好处在于它是一个双向机制,兼顾了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比单纯地要求涨工资更重要。 (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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