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中央和省委决定,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王俊莲同志(女)任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王唯众同志不再担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委员和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王俊莲简历
王俊莲,女,1951年3月生,辽宁西丰县人。197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
1969年10月至1972年3月任辽宁省西丰县和隆供销社营业员,副主任;
1972年3月至1981年8月任辽宁省西丰县委宣传部干事(其间:1973年3月至1974年1月在辽宁大学哲学干部班学习);
1981年8月至1981年12月任辽宁省西丰县委宣传部党员教育科副科长;
1981年12月至1983年9月任辽宁省西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3年9月至1984年8月任辽宁省西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80年9月至1984年5月在辽宁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专科函授学习);
1984年8月至1989年6月任辽宁省西丰县委副书记;
1989年6月至1990年3月任辽宁省西丰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1990年3月至1990年12月任辽宁省西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0年12月至1992年9月任辽宁省妇女联合会秘书长(副厅级);
1992年9月至1994年10月任辽宁省丹东市副市长(1990年8月至1992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4年10月至1998年4月任辽宁省人事厅副厅长(其间:1994年3月至1999年9月在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8年4月至1998年6月任辽宁省人事厅厅长;
1998年6月至1999年3月任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厅厅长兼省编委办主任(1997年9月至1998年7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9年3月至2000年3月任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省编委办主任兼省委企业工委副书记;
2000年3月至2003年3月任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兼省编委办主任(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3年3月至2004年1月任辽宁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正厅级);
2004年1月至2004年2月任辽宁省总工会党组书记;
2004年2月至2004年7月任辽宁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04年7月任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09年8月任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2009年8月)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