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本报记者 邰荣军)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消息,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并下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这一系列的调整是在中央有关政策的大背景下,陕西执行政策做出的相应调整,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降低购房者的负担,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
首先,根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资源规划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市建发〔2024〕69号)文件精神,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如下调整:
首付比例变动: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购房者,首付比例将不低于20%。对于已经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首付比例将不低于25%。这一调整有助于降低购房门槛,使更多购房者能够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优惠。
二手住房贷款条件:购买二手住房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需注意房屋建成年限不得超过30年。同时,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得超过40年,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这一调整旨在确保贷款风险可控,同时满足购房者对于二手住房的需求。
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提升: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拥有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的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其贷款最高额度将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这一调整有助于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减轻其经济压力。
除了上述政策调整外,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还宣布自2024年5月18日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下调。根据新的政策,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也相应调整为2.775%和3.325%。这一利率下调将使得购房者在贷款期间享受到更低的利息支出,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
对于在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那么从2025年1月1日起,这些贷款将执行新的利率标准。而对于在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发放时将直接执行新的利率标准。这一调整将确保所有购房者都能够享受到新的利率优惠。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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