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职学校和同市域内普通高中学校结对开展 每校不超过4个班
陕工网讯(记者 宁黛艳)7月9日,记者获悉,陕西省教育厅近日作出部署,决定在具备良好办学基础且有积极意愿的中职学校试点开设综合高中班,进一步探索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多元立交的培养机制,促进职普融通和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发展。
在试点模式和试点规模上,陕西省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由中职学校和同市域内的普通高中学校结对开展,原则上西安市试点学校不超过6所,其他市(区)不超过3所,其中每个县(区)不超过1所,省属中职学校单列;每校不超过4个班,每班不超过50人。
在计划安排和招生录取上,陕西省综合高中班单列招生计划,纳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范围和对象与试点中职学校所在区域的普通高中一致。各市(区)教育局在中考成绩发布时公布试点学校名单、招生计划及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托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平台完成填报志愿及投档录取工作。
在学籍管理和教学内容上,陕西省综合高中班学生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由中职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单独编班;学习期间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可自愿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同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试点班的课程体系,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体,同时开设部分专业技能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教材选用版本与同区域相应学段保持一致。
在毕业证发放和升学渠道上,综合高中班学生完成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由联合试点的普通高中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转为中职学籍的学生,成绩合格发给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综合高中班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高考”)和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不得参加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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