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记者 郝佳伟)7月17日,记者从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获悉,省减灾委于7月17日15时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省减灾委要求各受灾地区减灾委员会要根据灾情实际紧急组织力量深入乡(镇)、村组一线指导、帮助、督促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省级应急、民政、交通、公安、卫健、自然资源、水利、住建、农业、电力、通讯等成员单位要向受灾地区派出工作组。各级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做好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健康教育、心理援助和灾区卫生防疫等工作,对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加强对水库、电力、公路、地质灾害点、山洪危险区、重点工程、低洼地带等重点部位的全面排查。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抢修损毁道路和电力通讯设施,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及时做好预警提示,切实防范次生灾害发生。
各受灾地区减灾委办公室、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视汛情、雨情、险情的发生和发展动态。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同时要立即按规定报告情况。
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抗救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维护群众生命安全的首要目标,确保抢险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安全。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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