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两年全部达到Ⅱ类水质
陕工网讯(记者 薛生贵)7月23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报告显示,黄河干流 (陕西段)连续两年全部达到Ⅱ类水质,流域国控断面优良占比达到95.4%,优于全国黄河流域平均水平4.4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以来治理沙化土地172.07万亩,完成营造林535.66万亩。2023年黄河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1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70.15%。
目前,我省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基本建立。2023年流域实际用水总量68.57亿立方米,低于国家考核控制用水指标。我省加强取用水管理,对地下水超载县、超采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
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2023年,我省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产量同比分别增长33.9%、 154.5%。开工建设神府、陕湖、渭南3个国家新能源基地,推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实施光子、人工智能、超导等10 个千亿级产业创新集群行动,新增国家级科技孵化器10个,成立转化企业1051家。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给出坚决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污染防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等五方面建议。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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