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在推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及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方面有什么打算和措施?”“近来年我省工伤保险参保扩面的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7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情况。10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组成“考官团”,聚焦社会保险制度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审计厅等部门发问,各部门负责人积极应答,讲工作进展和具体措施。
“我省失业保险工作在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减震器’作用,紧盯援企纾困,助力企业稳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上还需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井剑萍抛出问题。
对此,省人社厅厅长蔡钊利说,今年,在落实往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省人社厅已出台文件,明确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支持企业降本增效。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资金,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助力企业稳定岗位。
“省人社厅在推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及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方面有什么打算和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副秘书长郭小卫询问。
蔡钊利说,近年来,省人社厅在新就业形态就业群体和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常态化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聚焦新业态劳动者就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开展集体协商。将拖欠新业态从业人员工资报酬作为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全覆盖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128个,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通“绿色通道”,实现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不断健全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工伤保险制度,积极争取国家试点,构建我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尽快解决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难题,实现职业人群制度保障全覆盖。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研究探索我省超龄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将超龄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畴,发挥工伤保险在稳就业促就业上的独特作用。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交、群众举报等线索,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接收受理,确保不漏掉任何一条线索。对移送的社保诈骗类犯罪案件第一时间受理,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对跨区域案件,明确由主要行为发生地或主要受损地公安机关管辖。”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杨尚伟说,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做好线索受理、案件办理、行刑衔接等工作,不断提升社保诈骗类犯罪打击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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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时的“问答交锋”,“考官团”围绕社会保险制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犀利提问,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找准工作存在的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本报记者 郝佳伟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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