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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11批次食品不合格!陕西最新通告
2024-09-11 15:41:12来源:陕西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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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调味品,饮料,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8大类食品400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调味品,饮料,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大类1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01

  安康聚邻优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永春富硒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永春醋和图形牌永春陈醋酿造食醋,1批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02

  标称华阴市方圣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天然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03

  蓝田县喜来客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陕西多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糕(黑芝麻味),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4

  永寿县祥和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西安喜得龙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西安东航丰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祈芬享和字母牌花椒锅巴(劲爽麻辣味),1批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05

  富平县家电摩托王国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庄里家天下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富平县王寮镇太平美香粉条加工厂生产的富士林和图形牌纯红薯富士林粉条,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6

  安康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白河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冯金平炒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07

  三原荣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韩城市金太阳花椒油脂药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韩塬金太阳和图形牌香椿芽菜辣酱,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08

  标称泾阳县园点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09

  杨凌兆丰超市销售的标称凤翔区凤腾阁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1批次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0

  陕西世纪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乐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三原龙凤春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泼辣子,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11

  标称汉中市香洁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酥饼(红豆味),1批次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汉中市香洁园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不挥发酸

(以乳酸计)

  不挥发酸是食醋中总酸的一种,以乳酸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绵长,柔软可口。《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食醋中的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应不少于0.50g/100mL。不挥发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食醋的口感和风味。造成不会发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

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大肠菌群标准值为n=5,c=2,m=10,M=102CFU/g。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到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而导致。

山梨酸及其钾盐

(以山梨酸计)

  山梨酸又名花秋酸,多用其钾盐。其抗菌性强,能抑制细菌、真菌和酵母的生长,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在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中不得使用。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违规添加。山梨酸可参与体内正常代谢,几乎对人体无害,只要摄入量在食品安全限量范围内并不影响人体健康,但如果长期大量服用,会给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 评价食品清洁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中规定菌落总数的标准值为n=5,c=2,m=5x104,M=105CFU/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和经营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铝的残留量

(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铝不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在豆腐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造成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商家为改善口感而违规过量使用。

过氧化值

(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度越厉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瓜子中规定过氧化值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80g/100g。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柠檬黄

  柠檬黄是一种合成着色剂,常用于饮料类配制酒、糖果、风味发酵乳、腌渍蔬菜、果冻、膨化食品等制品。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不得使用柠檬黄。造成食品中柠檬黄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使用。

苋菜红

  苋菜红又名蓝光酸性红,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食品合成着色剂,常用于果蔬汁(肉)饮料、碳酸饮料、配制酒、蜜饯凉果、果酱、果冻等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不得使用苋菜红。造成食品中苋菜红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使用。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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