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消息 为支持工会开展好“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了《关于支持工会开展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共同做好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就双方共同宣传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搞好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做好返乡和进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大促进创业工作力度和做好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落实各项就业政策过程中,要加强与工会组织的沟通与合作,支持工会组织开展的就业帮扶活动和就业服务工作,并按照规定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
在具体的政策扶持上,《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与当地工会帮扶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实现就业信息联网;把“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的职业培训措施列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纳入当地就业培训规划统筹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工会所属培训机构及时给予资质认定,指导和支持其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补贴。对参加培训且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人员,要及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并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要支持和指导工会参与推行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民工创业的培训和服务工作,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成功率。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试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派员,指导工会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设小额担保贷款服务窗口。
《通知》还指出,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工会一起加强劳动者维权意识宣传教育,指导帮助农民工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支持工会开展 “共同约定行动”,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各地调解仲裁机构要根据农民工劳动争议“案多、面广、类型复杂”的特点,开辟方便农民工申诉的绿色通道,与工会联动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积极吸纳工会符合条件的同志作为兼职仲裁员,本着 “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处理争议案件,共同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