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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临时工”渴望公平公正
2006-03-20 23:49:0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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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经常听到这样的呼声,就是企业里的临时工的待遇问题。他们面临的困惑和难题,用他们的话说:地位低几等,待遇无保障,工作出力干,随时可解雇,日子不好过。也许这些话言之过重,但确是实情。
   我省有个县的刘女士多次找到维权新闻部,诉说了她的遭遇。1983年3月份,那时她才24岁,被招工到一家单位当了“长临工”,一干就是十五六个年头。她平时兢兢业业,吃苦耐劳,干得活不少,工资总比固定工少。不知怎么回事,别的临时工工作干得不好,反而相继转正了。为了自己有个工作,她就只好忍了。1998年7月,单位实施“减员增效,下岗分流”。下岗分流,临时工是减员的对象,自然就落到了她的头上。此时她已41岁了。
  干了这么多年,到头来没有任何待遇,说走人就走人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单位不给她办理,仅仅开了一纸证明就打发了。刘女士递给我一份她原单位的证明,意思是刘女士“在1983年当长临工,1998年在单位改革分流中分流下岗,没有任何待遇,特此证明”。为了家庭生活和两个孩子念书,她只身来到西安干家政活,挣钱维持生活,供养孩子上学。在一次再就业培训学习中,省劳动部门的一位领导的法规讲课,让她知道自己下岗时单位应给一定的经济补偿。当她一次又一次向原单位讨要时,得到的答复是:“你是临时工,还要什么补偿?”
  年过半百的陕南王女士比起刘女士,还算幸运。王女士于1982年2月招到县税务系统当助征员,工作了21年,工资从当初的每月33元升到2002年的每月165元。2002年单位口头通知她被清退。给她从1994年算起,一年工龄每月200元的一次性补偿。后经几次舌战,单位给她从工作时算起给予补偿。国家规定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她是享受不到的。她感到不平的是,自己近十次被评为单位的先进工作者,把一生最宝贵的年华和精力献给了税务事业。20年来没有等到转正的机会,到了51岁的时候,等来的却是被清退。
  这两件事情只是我们现实中涉及“临时工”问题的一个缩影,它真实反映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
  公平、公正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中国语言的丰富,给我们创造了很多劳工者身份的名词,比如民工、农民工、临时工、长临工、协议工、轮换工等等,就是这些名词决定了劳动者的身份,身份决定了他们在政治、经济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应得的利益。
  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利益和机会不能均等,就会导致社会不公,就会产生矛盾,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发社会危机。对此不应忽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说得很好:“社会要走向公平、公正,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人们不断深入研究,构建起系统、完善、公平、公正的规则体系,使经济发展、社会运行和人们的行为,都以规则为准则。转型期的中国更需要这种规则。鉴于我国的国情,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制度设计,尽量做到机会均等,给每一个人公平的机会。”我们期待社会在不断发展中,用规则来健全,使社会走向公平公正,使我们社会主义社会更和谐。

关键词:|临时工|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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