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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师傅不由得喟叹——谁能还我无端被“退职”的公道
2005-09-19 23:29:5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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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让职工子女顶替的惠民政策,不料14年后竟成为原咸阳冶金建材厂清退职工的依据,不少职工为此丢掉了饭碗。奔波十三载讨要说法而四处碰壁的吴保升
                                不清不白的成了“退职”
  与共和国同龄的吴保升师傅,今年整56岁了。与他同龄的不少工友都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每月领取五六百甚至上千元的退休金,安享晚年。而他却因13年前厂里的一纸“退职”手续,莫名其妙地成了退职人员,每月仅能领取229.3元“工资”。由于二十多年前因工伤和被单位部门领导殴打留下的后遗症不时发作,生活的拮据可想而知。
  据吴师傅讲,他是1970年当上工人,先后从事过采矿、建筑、打扫卫生等工作。其间的1985年在咸阳某纺织厂施工时,因灶房失火致使担任炊事员的他全身多处烧伤致残;1990年8月,因厂方出台子女顶替政策,人家个别中层干部同时就有两个孩子上岗,而他为在家待业未被安排的女儿找厂领导理论,竟遭到一顿毒打,致使一根肋骨折断。
  不知是否因此结怨于某些领导。1992年年初的一天,正在行政科打扫卫生的他,被作为勤杂富余人员交到了劳资科。不几天,劳资科领导找他们几个富余人员谈话,说企业现在困难,动员他们写申请回家自谋生路,厂里还将按40%工资发给生活费用,并承诺到退休年龄回来正式办退休手续。在连哄带吓之下,有的人写了申请,但吴保升坚持不写,但最后无一例外的推出了厂门。
  不久,厂方硬塞给吴保升一个盖有“咸阳市冶金建材厂”的“退休证”,上面注明吴的工资等级为七级十三等,标准工资为102元,退休费为每月原工资的40%,计40.8元,退休理由为“符合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五条的条件,经研究批准退休”。签发日期为1992年3月24日。
  吴师傅文化程度低,又不愿就此没了饭碗,直到同年7月方从厂里首次领到了“92.8”工资,到2000年6月不知何故又增加到228.8元。2001年7月,推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时,他的关系被转到了泾阳县养老中心,通过“领取卡”从邮局领取,与企业再无关系。离退休类别填为“离职”。
                                   厂方的说法难以服人
  8月10日,记者顶着骄阳几番寻找,赶到位于泾阳县云阳镇以西近10公里的原咸阳市冶金建材厂,而今由于改制,早在7年前已更名为咸阳菊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人员变动较大,厂方安排公司劳资科王科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王科长承认吴师傅多次找到过企业,为此他们也找过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认为一个人终生只能办一次退休,再办是不可能的。
  关于1992年吴师傅“退休”问题,王科长认为当时咸阳地区都是如此:由本单位报文,主管部门批准即可,退休金由厂方负责支付。1993年国家收支两条线后方收回退休权。
  王科长拿出咸冶建字(92)第20号文件,“关于刘福印等20名同志因病退职问题的报告”,他说虽现在一时找不见文件,但当时的主管上级咸阳市重工业局以(92)045号对包括吴师傅在内的这20人作过退职批复。记者见到该厂这一上报文件上报理由为,他们“长年在水泥、冶炼等车间工作,且身患重病无法正常上班,本人又多次申请因病退职”,因此上,厂方“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厂水泥、生铁岗位,工人高温、粉尘作业劳动强度大的特点,同意其因病退职”。在花名册上,吴的病症为“精神官能症”,其他人有“十二指肠溃疡、肝炎、肝硬化”之类。
  针对厂方依据的“国发(1978)104号文件,记者让王科长找来了相关文件汇编,一看之下,方发现该文件不但不是厂方处理这些职工的依据,反而证明了厂方的诸多“不是”。
  国务院的这一文件第五条规定退职的条件:由医疗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但厂方不但没有吴师傅的退职申请、医院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两项无一落实,只见在吴师傅手续上附有当年火灾受伤后,迟至1989年元月厂方作出的“关于对吴保升同志原烧伤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该厂方既非行政部门,又非卫生鉴定机构,其一纸决定又能决定个什么?
  相反的,国务院这一规定的退休、退职人员“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原则上可以招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等规定,压根就未有提及,更谈不上丝毫兑现。
  经了解,当年国务院出台104号文件主要是为了解决城镇子女就业,而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不意14年后又成为吴保升等人丢掉饭碗的依据,令人有“桔生淮南”之叹。
                                    谁来为这一问题“埋单”
  面对记者的质问,该厂劳资方所称他们执行政策无误,拒不承认他们的过错。记者再次请他们拿出相关依据,他们坚称国发104号文件而今依然有效;吴保升当初“退职”写有申请,如今虽拿不出但有人见过;再者劳资科长已换过几茬,需有时间查找。记者于是留下了电话和传真,但迄今也未收到他们的“依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莫名其妙的从一个地方国企职工变成了自愿“退职人员”,无法享受退休的相关待遇。当年未能招工的女儿又因父亲境遇、个人问题而轻生自尽了,吴保升如今已陷入了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窘境。找劳动部门,因“退职”与人家无关;找主管上级,咸阳市重工业局早已撤销;找企业,企业也是一推了之。问题是一个年近六旬身残多病的老工人,每月仅靠200来元怎能养家糊口呢?

关键词:|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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