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获悉:新修订的《陕西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近期公布,明确工作室建设目标以提升辅导员育人能力、促进辅导员成长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前辈领航、朋辈互助、同行交流平台,创新打造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学习成长“共同体”,培育一批省级、国家级辅导员骨干人才,产出一批创新成果和实践范式,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辅导员育人品牌。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在全省高校培养一批辅导员优秀骨干,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水平,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决定设立“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
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申报条件是: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10至15名。要求主持人及成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思想政治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主持人须为在岗的专职辅导员或学工部门工作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连续从事学生工作5年以上。
要求主持人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在所在学校及有关区域内起到一定示范作用。近五年,个人获厅局级以上荣誉奖项1项(不含指导学生获奖)。要求主持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较为丰富的代表性成果。近五年,主持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相关科研课题1项,且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代表性成果包括1项具有较强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工作指南、案例或视频等。主持人及成员具有较高师生满意度,所带学生均无重大违纪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团队成员中专职辅导员占比不低于80%,并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格局。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原则上只能加入1个工作室。
工作室实行限额申报,各高校根据申报名额、申报条件和本校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培育建设工作室名单。
工作室将紧紧围绕工作室建设方向,开展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产出一批具有较强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特色工作法、工作案例、工作指南、特色课程、网络思政品牌等。
工作室培育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满后,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正式命名。培育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工作室主持人,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室名称和建设方向。
培育建设期满后,主持人如调离岗位,所在高校可申请变更主持人。申请变更后的主持人原则上应为本工作室成员,且参与工作室建设时间不少于2年。对工作室的考核采用年度考核与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期满后,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进行终期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工作室进行正式命名;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予以撤销。(记者 张彦刚)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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