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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13岁女生被"楼长"学姐罚150个下蹲致残 老师:使劲整
2021-09-27 09:40:24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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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6月,因寝室床上放了一包零食,就读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先市职业中学初二年级的13岁女生戚夏(化名),被前来检查的学生会“学姐”和生活老师罚做了150个下蹲后,造成终身遗憾,再也不能像普通人一样正常行走了。戚夏母亲周女士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现在戚夏只能拄着拐棍走,不用拐棍就疼得厉害。”

  据周女士介绍,事发后已经一年多了,除了前期治疗过程中的所有医疗费用10万余元已由学校全额垫付外,关于后续治疗费用,双方在经过当地教育部门的多次协调下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两次伤情鉴定报告也分别以九级、十级伤残作为结论。

  其实更让周女士担心的是,事发后女儿抑郁了。西南医科大学医疗证明显示,戚夏为抑郁状态,建议坚持治疗,避免精神刺激,防意外。周女士介绍,女儿多次流露自残的想法后,在学校里做出过极端行为。而自己是单亲家庭,为了照顾女儿现在也没了工作,她希望学校能够赔偿女儿今后就医及生活相应的费用。

  一包零食引发的体罚

  9月17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合江县先市职业中学校门口见到了拄着拐棍的戚夏。周女士说,女儿现在行走必须要借助拐杖的辅助,如果不用拐杖,受伤的左脚踝就会高度疼痛,现在拐棍成了女儿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医生告诉我们,她以后的行动都会受到影响,不能正常走路了。”

  先市职业高中大门。

  回忆起事发晚上的经历,戚夏泪流不止,直言自己当时就想死。她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事发是2020年6月10日晚上10点左右,自己下课了回到寝室准备休息,遇到了学生会干部——楼长查寝,主要检查是否有学生未经允许携带零食到女生宿舍,“她(楼长)就在我的床上发现了一包零食,直接问我承认不承认。”

  其实不是自己的零食,只不过不知道谁放到自己床上了。戚夏向这位比自己大一年级的“学姐”楼长和在场的生活老师解释过,但并没有被接受。随即这名楼长在生活老师在场的情况下,罚戚夏做300个下蹲。

  “不是我的,凭什么要我做?”戚夏随后告知在场的生活老师,自己的脚踝在两个月前受过伤,但这并未得到体罚的豁免,只是将300个下蹲改为了150个。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由法律途径收集的戚夏同学的证词,也证实了戚夏的说法。

  同样因携带零食进入寝室被体罚的学生胡丽(化名)证言显示,因为在寝室里被发现携带零食,自己和戚夏等8个同学被要求到一楼坝子里接受体罚,“我被罚了300个下蹲运动,戚夏做了150个下蹲运动,我还另外做了10圈鸭子步。”胡丽说,刘姓生活老师坐在门口还说“使劲整、使劲整”。

  与戚夏同住上铺且挨着的黎周(化名)证言称,戚夏曾向前来检查的楼长解释称零食不是她的,但楼长不信,让戚夏做了150个下蹲,刘姓生活老师在寝室门口看着戚夏被体罚。大约两三天后,黎周听到戚夏说脚痛,要去拿药。

  胡丽称,从初一年级入学开始,她就知道学校体罚学生,“有几年了。”

  终身残疾后抑郁

  当天晚上做完下蹲后,戚夏觉得自己的脚踝不舒服。两天后的6月12日是周五,戚夏回了家,周女士发现女儿的脚一瘸一拐,还出现一个肿包。在周女士多次追问下,戚夏才告诉母亲自己是在学校里被要求做了150个下蹲。

  周女士与拄着拐杖的戚夏(化名)。

  6月15日,学校将戚夏带到合江县当地的一所骨科医院进行检查,检查后校方告知周女士,戚夏脚踝是软组织伤,并无大碍,回学校继续进行保守治疗即可。但到了17日,戚夏告诉母亲脚还是很痛,周女士随即赶到学校接走女儿,校方也垫付了2000元给周女士供治疗使用。

  此后,周女士带着女儿辗转泸州、成都、重庆多地的医院进行治疗。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的住院病历显示,戚夏因为“扭伤致左踝疼痛肿胀伴活动受限1天”在2020年6月19日入院治疗。戚夏自述于1天前在合江县先市职业中学寝室内因同学要求做下蹲时,致左踝扭伤后疼痛肿胀伴活动受限,当即前往合江张氏骨科医院进行治疗,医院对戚夏进行了膏药贴敷及活血化瘀类药物口服的治疗,但疼痛及肿胀未见缓解。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收治戚夏后,初步诊断其为“左踝关节扭伤” ,后经治疗出院诊断为“左踝扭伤和劳损”。2020年7月1日,戚夏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了手术,手术中医生发现其关节腔内“滑膜增生明显,外踝骨折伴骨赘形成,外侧副韧带损伤,骨折块挤压跟骰关节面致关节面变形”,手术医生将戚夏脚部关节撕脱骨折块手术摘除。周女士说,因为体罚摘除了部分骨头,其实是对女儿的身体造成了不可逆的损伤。

  西南医科大学医疗证明。

  然而除了身体上的疼痛,更让周女士感到担心的是女儿心理上出现了问题。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显示,戚夏在事发后就处于抑郁状态,医生建议坚持治疗、避免精神刺激,防止意外。周女士说,女儿曾多次流露出轻生的想法,亲戚曾在女儿的手腕上看到有多道划伤的痕迹,“她现在什么事都不愿意跟我说,平时见我都是把袖子拉下来的,怕我看见(手腕上的伤口)。”

  不可预见的后续治疗费用

  周女士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女儿左脚踝关节里骨头有一部分被摘除了,因为女儿现在未成年,身体也没有发育完全,不能做填充手术。医生告诉她,隔一段时间就会产生积液,产生积液就需要手术治疗,“这其实相当于无底洞。”

  两份伤残鉴定报告。

  2020年10月,根据病例资料,四川泸州科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戚夏受伤的情况认定为左踝关节功能丧失80%,评定为九级伤残。今年3月,周女士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向合江县法院起诉了合江县先市职业中学,法院随后委托四川博宇司法鉴定所再次就戚夏的致残程度和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这次鉴定伤残程度变更成了十级伤残,“无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周女士说,这份报告让她失去了信心,随后撤回了起诉,转而要求当地教育部门介入协调处理。

  合江县教体局在当地问政平台给周女士的回复。

  今年8月12日,周女士通过四川省网络问政平台“麻辣社区”反映了女儿在学校被体罚致残一事。次日,泸州市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平台回复也证实了戚夏在学校遭受体罚受伤的基本事实。

  合江县教体局回复中表示,戚夏在2020年6月10日晚受伤后,学校始终把学生的伤情医治放在首位,先后将其送往合江县张氏骨科医院、四川华西医院、重庆新桥医院等检查和治疗,前期治疗过程中的所有医疗费用10万余元已由学校全额垫付。在学生住院治疗期间,学校按300元/天的标准支付其家属护理、生活、营养等费用,相关费用已在每个阶段治疗完毕后足额支付。

  合江县教体局还表示,为充分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学校、县教育体育局等与家长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该局要求学校积极与家长沟通交流,充分考虑孩子伤情和家庭实际,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框架下,争取双方协商解决。同时也建议家长通过司法程序,厘清学校责任,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由于双方多次就赔偿问题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在学校的安排下,原本应该读初三的戚夏降了一级,在先市职业中学的另一个校区继续就读初二年级。9月17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来到位于泸州市合江县先市镇的先市职业中学,就戚夏受伤一事对校方进行采访,但并没有被允许入内且无人出面回应。记者随后联系到先市职业中学校长徐某,他表示采访需要由县教育局、新闻办等部门安排。

  9月26日,周女士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校方目前提出了新的赔偿方案,但她仍然没有接受,“未来这个费用谁也说不准是多少,我希望学校能够负责,毕竟孩子还小就终身残疾了。”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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