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地铁拟禁用移动充电宝引热议 网友质疑是“一刀切”
3月26日-4月1日,《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内容包括,票务管理、乘客禁止行为、文明乘车规范、应急管理等内容共计十七条,在乘客进站乘车禁止下列行为中规定,“在车站、列车上吸烟、点燃明火、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征求意见稿内的这条规定引发热议,有人认为此举有一刀切的嫌疑,还有网友表示不是不让带,只是不让用。
地铁上使用充电宝引发事故屡见不鲜
2019年9月9日,西安地铁发生过充电宝冒烟事件。三号线运行到延平门-科技路区间,车厢内发生乘客充电宝冒烟情况,造成车厢烟雾较大。为防止乘客恐慌,保证运营秩序,该车在科技路上行清客退出运行。西安地铁在其官方微博上提醒,充电宝在公共交通密闭空间内发生爆燃等情况多有发生,不建议乘客在车厢内使用充电宝进行充电。
2020年4月20日,深圳地铁3号线运行到田贝至翠竹区间段时,车上一名乘客的充电宝突然冒烟。事发后,工作人员立即用灭火器进行处置,该列车也在翠竹站清客退出服务……
2019年,5月16日,广州地铁三号线沥滘进站的车厢内一名乘客的充电宝冒烟……
乘客在地铁内使用充电宝充电,引发充电宝冒烟、着火等问题在很多城市发生过多次。
早在2014年,广州地铁就已经呼吁乘客勿在地铁上使用移动电源。2017年,武汉发布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中,包括“标称容量之和超过20000毫安的充电宝”。2019年,昆明规定,乘客乘坐地铁,充电宝须随身携带,累计不得超过2个(含),且单个容量不超过2万毫安(含),违规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19年无锡市地铁全面禁止共享充电宝,无锡地铁站把共享充电宝全部撤离,并明确规定禁止在地铁站内和店铺中放置共享充电宝设备。2020年,深圳地铁禁止乘客携带2万毫安以上充电宝(锂电池)进站乘车……
守则还未出台目前是征集意见中
3月29日,华商报记者咨询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守则是在征求意见中,还没有正式出台,收集整理完各方意见后,还需要专家讨论,最终正式发布,执行也以最终发布的为准。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禁止行为是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并不是携带充电物品。
另外,关于禁止使用移动充电物品的内容也是借鉴了其他城市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守则没有正式施行前,乘客乘坐轨道交通以《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西安市轨道交通车站禁止及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为准。
华商报记者查询《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对乘客乘坐地铁需要遵守的规则中,禁止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中,没有对充电物品作出禁止规定。
另外,《西安市轨道交通车站禁止及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中包括枪支、爆炸物品类、管制刀具等八类禁止类物品,小动物、打火机、酒类等11类限制类物品,目录中没有移动充电物品。
各方热议:有人质疑政策有“一刀切”嫌疑
在移动支付时代,手机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乘客乘坐地铁很多时候需要手机扫码支付,有人质疑地铁“一刀切”禁止乘客使用充电宝,就显得有失偏颇,没能充分考虑到乘客的需求,可能给乘客带来不便。
中国妇女报在其微博上的发起小调查:地铁应该禁用充电宝吗?有674人参与调差,457人持反对意见,认为不应禁止使用充电宝。
有网友直接在西安地铁官方微博下评论,“手机没电咋买票咋出站啊。”
还有网友针对征求意见稿表示,真正应该禁止视频软件外放。
有网友评论,西安也并没有不让带啊,只是不让用,其实这是一种选择题,个人认为没有绝对的对与错,让用了,方便了市民,不让用了,在这样大型的公共交通中,杜绝了较大的安全隐患,一切的源头都应该从充电宝的安全性来抓,只有保证了充电宝的安全性才是解决之道。
有网友表示,这一守则的规定,是考虑到劣质充电宝万一在车厢内充电冒烟实际情况,避免引起恐慌。
有网友评论,现在只是征求意见稿而已,而且是可以携带,之前发生过好几起地铁内充电宝自燃的事件。
责任编辑:宁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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